内蒙古自治区网站备案规则

 

备案重要规则

1.企业:可使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个人:证件住所需为本省,如非本省,需上传本身“暂住证”或“居住证”,临时身份证不可用于备案

2.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人

3.负责人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

4.境外注册的域名不能备案

5.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6.座机归属须与公司办公地址一致,手机号归属须是本省

 

备案所需资料

1.企业: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电子版,主体/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域名证书电子版

2.个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域名证书电子版,非本省证件需上传“居住证”

3.备案幕布核验照片

4.备案信息登记表,安全责任书,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

 

变更备案规则

1.单位可以变更成个人(变更后主体必须为单位的法人时可变更)

2.个人不可以变更个人;个人可以变更成单位(个人必须为该单位法人时可变更)

3.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变更其中一项,需提供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可进行变更备案

 

接入备案规则

1.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2.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