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重要规则
1.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人
2.主办单位有效证件须上传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副本原件扫描件(比例1:1、图片清晰、正方向);
3.主办单位名称、性质、类型(必须是备案系统中可选择的类型)、证件号码、证件住所等信息与上传的主办单位有效证件一致;
4.网站数量不得超过30个
5.gov.cn支持多级域名备案
6.网站名称不能完全相同,不得包含人名、地名(单位名称除外)。
7.域名系统自动核验:域名注册信息(域名注册人、注册人证件类型、注册人证件号码)必须与备案信息一致(域名注册信息可以是单位名称或主体负责人)
备案所需资料
1.企业: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电子版,主体/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域名证书电子版
2.个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域名证书电子版;个人网站数不能超过5个
3.备案幕布核验照片
4.备案信息登记表,安全责任书,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
变更备案规则
1.单位性质不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个人也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2.企业:若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变更其中一项,需提供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可进行变更备案;当单位名称及证件号码均变更时若两个单位名称上有关联性可以直接变更,无关联性不能变更
3.变更时当证件号码及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是请先过户域名,再提交变更备案
接入备案规则
1.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2.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负责人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